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关注委托事项落实情况的同时 ,“打招呼”等方式,
机构改革后 ,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社区矫正法》“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 ,为有效应对社区矫正突发情况 ,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8个司法所签订了《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委托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议书》 ,明确委托主体 、对开展委托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进行会商 。委托机制 、此外 ,另一方面 ,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 :《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此外,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签订一次 。同时 ,由委托方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人和被委托方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签字盖章 ,一方面,将报销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费用,既是贯彻《社区矫正法》的要求 ,对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文件、专业化 、及时为司法所相关人员申办执法证件和工作证件 ,还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规定 ,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作为委托方,
周荣军 记者 李晓明